|
|
本报讯 近日,安溪男子李某深夜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湖头中队查获,不仅面临法律处罚,还将失去货车驾驶工作,让人唏嘘不已。 当晚,湖头交警中队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辆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减速慢行,驾驶员李某神色慌张,举动十分反常。民警当即依法拦停车辆,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1mg/100ml,系醉酒驾驶。面对检测结果,李某懊恼地道出原委。 原来,事发当晚李某在家吃夜宵时喝了酒,原本早早入睡。次日凌晨1时许,睡梦中的他突然接到妻子电话,催促他开车去接自己。迷迷糊糊的李某顾不上多想,抱着“深夜路上没什么人,应该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匆匆出门。可他上路没多久,就遇上了正在执勤的交警,最终被查获。 据了解,李某持有A2驾驶证,是一名货车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李某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来5年也无法再从事货车驾驶工作。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论何种理由,都不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借口。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