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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宁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高中毕业后无正当职业,长期靠父母接济及打零工维持生活。2024年2月,他在某手机直播平台刷到一个主播直播间,互动时随手打赏几十元,便收获了主播的热情感谢与赞扬。这份“被认可”的虚荣感让他逐渐沉迷——此后数月,他频繁出入多个直播间互动,以当“榜一大哥”为乐。随着打赏金额水涨船高,他微薄的收入渐渐难以支撑,为维持“成功人士”的形象,王某铤而走险,将目光投向盗窃。 今年1月,王某在村中踩点时发现同村邱某家白天无人居住。他翻越围墙潜入屋内,在二楼卧室床底下的柜子里搜出金饰及银元,得手后迅速逃离。销赃所得的1.7万多元涉案钱款被他全部用于直播间打赏,直至案发前,他仍抱着手机与主播热聊。 宁化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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