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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就是保护 惩治也是挽救 福建检察: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在福建省检察机关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深入课堂,在校园播撒法治的种子;他们长剑在手,依法严惩摧残花朵的黑手;他们精准帮教,将误入歧途的少年拉回正轨……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福建未检人。 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履职办案中,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2年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1276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18478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80件、公益诉讼1678件,8个案事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事例。 法治先行,织密校园安全网络 “我们希望通过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让法治成为每一位同学成长中温暖而坚定的力量。”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福州延安未来学校,正式开启新学年“法治第一课”,寄语同学们尊法于心、学法于行、守法于常、用法于时。 福建未检人深知,预防教育胜于事后惩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不是“挂名”,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从省检察院检察长做起,全省1176名检察官在1260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活动6000余场次;建立“检察官教老师、老师教学生”检校合作普法机制,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安排;编撰《检护花开》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提高普法宣传质效,5个普法作品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精品网课、法治课;联合有关部门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52个,累计接待3500余场、受众59万人次。 守护校园净土,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把好教师选聘关至关重要。全省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督促相关行业对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前科劣迹人员不予录用或清退409人。依法准确适用从业禁止规定,根据犯罪情节和预防再犯需要,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155人,均获法院生效判决采纳。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起诉341件;联合教育、医疗等行业设立强制报告联络员制度,福州、宁德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医疗机构在诊疗系统研发设置强制报告功能模块。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铁路运输对未成年人实施拐卖、性侵等犯罪,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福州、厦门铁路公安处建立未成年人与非亲友乘车出行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未成年人异常出行情况,共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宽严相济,教育挽救失足少年 日前,小龚(化名)顺利在宁德某企业找到工作。2024年2月,小龚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双方互殴,造成他人轻伤二级。案发后,小龚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霞浦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制定帮教举措。在考验期满后,今年8月,该院依法对小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这是检察机关将“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贯穿未检履职办案全过程的一个生动实践。 惩治也是挽救。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绝不纵容,提起公诉5646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人;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决定不起诉4939人。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964人,最大限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再犯。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要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犯罪,及时提前介入侦查,从快批捕、起诉,从严提出量刑意见。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因重复询问受到“二次伤害”的问题,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提前介入工作及侦查要点指引(试行)》,提高办案质效。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系统性保护。 ——省检察院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监管,开展打击利用未成年人银行卡违法犯罪稽查专项治理。 ——福州、漳州、南平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汽车租赁企业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车辆公益诉讼,推动交通等部门加强排查整顿。 ——龙岩检察机关对一起违法判定未成年人继承债务并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改判,推动法院规范民商事案件涉未成年人诉讼文书送达制度。 多维帮教,撑起成长法治蓝天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方式。针对不想管、不会管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全省检察机关发出探索总结的督促监护令9017份,督促履行监护职责。协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12个,推动建立分级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三明检察机关会同妇联、关工委及社工组织,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分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库,为开展类案指导提供操作模式。 “案子判了,但孩子的人生还得继续。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在司法程序结束后,继续为他们点亮一盏灯,铺好回归路。”这是福建未检人的朴素心声。在未检人看来,案结不是终点,而是新一轮保护的起点。 精准帮教,是为了更好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融入社会。泉州检察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一人一档一策一专班”帮教机制,在办案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全流程帮教。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避免未成年人因犯罪前科受到歧视和权益受限。省检察院联合省司法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范管理。 如何把“悬崖边”的孩子拉回来,专门学校是重要阵地之一。目前,全省已建成专门学校9所、覆盖8个地级市。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建立专门学校离校未成年人控辍保学机制,157人返回普通学校继续就读;长汀县检察院会同人社等部门,为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意愿的涉罪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离校生,链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已帮助11人接受培训并就业。 为了让心理受到创伤的涉案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卫健委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工作的意见》,厦门、莆田、平潭等7个市级和11个县区建立心理救助中心,累计转介173名被害人接受心理治疗,让他们更好地回到学习生活正常轨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明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福建未检人将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治原则,携手职能部门营造更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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