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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在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长达400多天的持续援助下,因工致残的胡某终于拿到了餐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5万元。这起历经仲裁、诉讼、复议、再仲裁等多重法律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3年,胡某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后陷入“植物人”状态,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面对困境,胡某父亲向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了解,胡某自2019年11月起在当地一家餐厅担任厨师,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餐厅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鉴于胡某系低保户、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提供援助。 由于餐厅拒不承认劳动关系,而确认劳动关系是维权的前提,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分步走的策略:先确认劳动关系,再主张相关权益。2024年7月,承办律师代理胡某父亲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获得支持。餐厅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经寿宁县人民法院审理,最终仍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胡某父亲向寿宁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收到“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今年2月20日,胡某父亲向寿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月23日,复议结果维持了人社局的决定,工伤认定之路就此受阻。 维权之路遇阻后,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调整方案,转为主张社保权益。今年6月,承办律师再次代理提起仲裁,要求餐厅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损失。8月28日,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餐厅一次性支付胡某5万元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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