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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5:09:34

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首例专家委员参与域外法查明案判决生效

作者:记者 王淯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首例专家委员参与域外法查明案判决生效

3.5亿港元跨境商事纠纷尘埃落定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工某金融公司与姚某、泰某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该案是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首例由专家委员参与域外法查明,并妥善处理涉及非对称管辖协议与平行诉讼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对跨境商事审判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案原告工某金融公司注册于香港,与借款方泰某生物科学集团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保证人姚某(香港居民)及泰某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等签订《贷款协议》,约定由工某金融公司提供3.5亿港元贷款。因泰某生物科学集团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工某金融公司在已获香港高等法院中间判决支持的情况下,依据非对称管辖条款,向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提起平行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审理期间,厦门国际商事法庭依法确定管辖权,并依托域外法查明机制,委托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教授赵云就该案适用香港法律出具《专家报告》。赵云教授通过在线方式出席听证会,对报告内容及香港法律予以说明,并接受法庭和当事人询问。该报告援引14个普通法案例及权威学说,对香港法下的还款顺序、保证类型及先诉抗辩权等争议问题作出清晰阐释,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无异议。

厦门中院经审理后判决,泰某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与姚某应向工某金融公司连带偿还本金3.5亿港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被告之一泰某生物科学有限公司就律师费部分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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