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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动,严防“纸面服刑” ——漳浦县检察院筑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防线 暂予监外执行,是法律对因特定原因不适宜在监内服刑人员的特殊安排。它既是法律条文的刚性规定,更是人道关怀的温情体现。在日常司法活动中,如何在精准传递司法应有温度的同时,又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漳浦县检察院深知,每一份监外执行的审慎审查,都关乎法律权威的树立、社会安全的屏障,更牵动着一个个特殊个体及其背后家庭的命运轨迹。为此,该院从把好“进入关”“监督关”“解矫关”入手,加强检察监督,筑牢暂予监外执行“防火墙”。 严把“三关” 筑牢制度之墙 此前,在办理服刑人员林某保外就医案件时,虽然林某的病情基本满足了保外就医的医学标准,但漳浦县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并未简单下结论。他们严格依照规范流程,深入听取被害人亲属的陈述与担忧,并细致考察拟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后的现实居住地交集、周边的具体社情民意等情况。后经综合评估,漳浦县检察院认为,对林某暂予监外执行将存在较高社会风险。最终,法院同意了检察院意见,对林某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一次精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是漳浦县检察院干警履职担当的生动写照。在监督实践中,检察官时常面临现实挑战:一方面,面对复杂的医学知识门槛,审查病历材料时常感雾里看花,精准判断存在难度;另一方面,重书面审查、轻实地核查的模式,可能导致对实际状况掌握不够全面。 如何在人文关怀与依法严管间找到精妙的平衡支点?漳浦县检察院以持续行动给出回应。 “我们从‘入口’开始,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将审查目光聚焦于妊娠、哺乳、罹患重病确需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适用条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亮红灯’,确保刑罚变更起点的纯粹与合法。”漳浦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毅坦言,把好“进入关”,审查链条的规范同样至关重要。为此,该院确保检察审查流程严谨规范,病情诊断、妊娠检查等核心证明材料必须由省级指定医院出具,将资质不足或流程瑕疵排除在外,从源头上保障依据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制度的刚性之外,还有司法的温度。”张毅告诉记者,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关注对象的生存困境与精神重负,积极链接资源提供必要帮扶,在刚性的监督框架下,用心注入司法人文关怀的“暖色调”。 风险洞察 防范社会风险 此前,经办检察官在依法监督中发现,当事人陈某的社区矫正执行的病情复查报告缺乏明确且充分的保外就医医学指征。于是,检察官主动与主治医师深入沟通核实,最终确认陈某病情好转,保外就医情形已消失。 随即,检察院与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专业沟通,清晰阐明理由,由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依法提请法院将陈某收监执行。 这一精准“亮剑”,成功防止了“纸面服刑”的发生。一直以来,漳浦县检察院检察官都清醒地认识到,暂予监外执行绝非简单的“放人”,必须严防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因此,社会危险性的精准评估至关重要。 “这并非纸上谈兵,而是需要深入到现实的调查。”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蔡毅辉告诉记者,过往评估可能偏重于社区矫正部门的单方意见。如今,该院主动向前,亲历办案结合实质审查,共同为评估注入多维视角与坚实依据。同时,面对高度专业的医学判断,该院积极听取医生的专业意见,对提交的复诊报告进行“把脉”,以更好地识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该院织密“监管网”,建立重点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实地走访、依托信息化手段高效核查等多元化渠道,力求实时掌握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执行动态,消除监管的模糊地带。如与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沟通的“零时差”;联席会议机制则召集多方力量对疑难复杂问题开展“集体研判”。同时,信息共享平台打通了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让资源得以互联互通。 精细防控 共筑安全根基 如果说风险评估是精准把脉,那么精细化的防控则是一张筛网。面对诸多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仅凭人力难以实现有效覆盖,但“粗放式”管理又极易滋生监督盲区,何解? “‘日清月结’,这不仅仅是对台账的要求,更是我们对动态监督时效性和精确性的规范。”蔡毅辉介绍,在该院的日常实践中,对于社区矫正管理局推送的调查评估、违规处罚、解矫通知等,都要求第一时间录入、更新、流转,确保数据池始终“活水”充盈,每一个对象的执行状态、监管动态都清晰可见、可控可查。此外,该院还建立了月度深度研判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比对和细致分析。 “我们不仅仅看单个数据点,更注重从时间线上的变化、群体中的差异以及与前期评估的对比中,发现异常波动或潜在风险点。”张毅坦言,一次未按时报到、一份体检报告的轻微异常、一个居住地的变更,都可能成为触发预警的信号,推动检察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实地,变“坐等报告”为“主动出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支撑这套精细化防控运转的,正是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借助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检察院可及时同步社区矫正信息;检察院的监督意见和发现的问题,也能第一时间反馈给执行一线。此举打破了信息壁垒,让监督关口大幅前移,实现了从事后纠偏到事前预警、事中高效防控。 据统计,在严把“三关”的监督模式下,该院在“进入关”中,共审查15名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其中对2名提出收监执行的意见;在“监管关”中,审查出1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提请收监;在“解矫关”中,发现1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督促社区矫正管理局提请收监执行。 数据在“网”中沉淀价值,力量于协同中凝聚共识。漳浦县检察院将检察监督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肌理,这份刚柔并济的检察实践,不仅精准传递了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更在保障刑罚公正执行、防范社会风险、护航特殊群体回归的进程中,为平安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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