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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迷途少年照亮归途 ——诏安县检察院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未检案件 “惩戒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对误入歧途的少年‘拉一把、扶一程’。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其社会价值远胜于机械地办结一个案件。”诏安县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坚定地说。 在诏安检察未检工作者的眼中,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并非冰冷的卷宗代号,而是可以重新擦亮的星辰。他们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竭力在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未检案件过程中,让法律与人文温暖交相辉映,为迷途少年照亮归途。 据统计,2024年以来,诏安县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8人,通过精准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洞悉根源 点亮理性微光 2024年5月,一份盗窃案件材料移送至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卷宗显示,一名涉罪少年小许多次窃取他人电动车电池。 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深入调查了解小许家庭情况,发现小许父母在小许三岁时离异,祖父母对小许十分溺爱。小许父亲忙于生计少有时间陪伴,且对小许的管教方式粗暴、非打即骂,父子关系紧张。由于长期缺少家庭温暖和正确引导,小许结识了一些游手好闲的玩伴,且从玩伴身上习得抽烟、文身等不良行为习惯,在玩伴的拉拢下小许还参与盗窃。 面对这种情形,如果对小许一诉了之,势必会影响他的人生轨迹。考虑到小许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涉案金额较少,认罪悔罪态度好,检察官经过一致讨论,决定对小许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察期6个月。 这束微光成为小许人生关键岔路口上新的可能。 重塑港湾 校准回归航标 深入分析小许问题的根源,检察官发现是家庭问题导致其行为偏差,最终走向犯罪道路。检察官认为不仅需要对小许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还需要对小许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因此,检察官决定把家庭教育指导“嵌入”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中,双轨并行——既为迷途少年校准航向,也为失职监护人重树责任灯塔。 为了更好地帮教迷途的未成年人,诏安县检察院打造以检察官牵头,吸纳了经验丰富的“春蕾安全员”与专业司法社工的帮教团队,共同组成坚实的护航力量,对小许及其家庭进行历时6个月的帮教,系统重塑家庭支持体系。 检察官向小许父亲发出沉甸甸的《督促监护令》,明确指出其长期监护缺位、教养方式不当的问题,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推动基层春蕾安全员多次上门,以专业与温情搭建沟通桥梁,唤醒小许家庭内部沉睡的情感纽带;引导小许的祖母、姐姐调节监护人与小许之间的关系,增强监护人配合帮教小许的意识。 司法社工则为小许精心设计社区与养老院志愿服务项目。在服务长者的点滴中,小许第一次清晰地感受到“被需要”,责任的种子悄然萌芽。帮教方案中,团队还加入了规律的体能训练内容。每一次挥汗如雨,既是体魄的强健,更是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无声的渗透,助力其远离昔日不良环境,重建积极生活节律。 微光汇聚 灯常明路常在 考验期内,小许定期向检察官汇报思想动态与生活轨迹。检察官的回应不仅是监督,更是充满同理心的倾听与指引——借助每一次谈心,不断强化小许的法律边界意识和规则敬畏心,使他深刻领悟“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朴素哲理。 司法关怀如涓涓细流,持续唤醒并滋养小许内心深处向上、向善的内驱力,鼓励他书写“自我驱动”的成长脚本。 经过6个月考察帮教,小许转变向好,工作积极稳定,生活目标清晰,还主动帮助家人完成家庭事务。小许父亲注意到小许的良好变化,亲子关系逐渐融洽。 因小许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各项规定,2024年岁末,诏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巩固帮教成果,检察官与司法社工并未止步,在小许附条件考验期满后,继续开展6个月持续跟踪,不定期对前期的帮教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小许适时介入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保帮教成效,预防再次犯罪。 涓滴微光,可聚星河。诏安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探索与实践,体现了司法在惩治与保护之间的审慎平衡,彰显了对每一个陷入泥沼的少年绝不放弃的信念。在他们看来,每一束为迷途者点亮的司法微光,都不只是为了挽救一个迷途少年,更是为了呵护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增添社会星河中一份不可或缺的安宁与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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