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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2:39:20

办婚礼未领证,彩礼可否要回?

作者:吴伟芳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包先生:三年前我儿子经人介绍认识一女子小婷,后来他们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于2023年国庆节举行订婚仪式,我们向女方支付了聘金、见面礼及“三金”首饰,并于当年年底举办婚礼。办完婚礼后,小婷一直嫌弃我家各种不好,和我儿子分手。请问,我儿子虽办了婚礼但未领证,我支付的29万元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吗?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包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您儿子与小婷按照农村风俗订婚、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规定,您可以要求小婷及其家人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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