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不缺位 帮扶有温度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助力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如何让“高墙外的矫正”既不失刚性约束,又充满人文关怀?今年以来,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用“精准监督+协作支持”的模式,让社区矫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交出了一份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如何?重点人员管理教育措施是否落实?”上半年工作刚结束,秀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陈国飞就带领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与区司法局局长曾丽珊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社区矫正业务推进工作座谈会。 会上,双方围绕社区矫正执法关键环节深入交流,针对“确定调查评估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就业帮扶政策落地难”等问题逐条分析,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检察官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易触犯监督管理规定情形、执法监管活动细节审核、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隐私保护等问题,提出“运用信息化核查比对方式”“类案问题综合分析施策”“细化帮扶措施清单”等3条建议,均被采纳。 “检察院的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帮我们堵漏洞、提质效。”该局社区矫正业务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通过检司两家常态化沟通,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活动日趋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大幅下降,再犯罪率明显降低。 近日,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吴凤龙受邀参加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并对社区矫正宣告规范提出监督意见。从接收入矫到解除矫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都是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个案跟进的监督方式,对社区矫正机构的交付接收、日常管理、教育学习、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开展全方位监督18场次。围绕未成年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教育学习记录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余次;同时运用“监督-整改-回头看”工作模式,对社区矫正禁止令执行、个性化教育、执行地变更等违法问题制发监督纠正文书7份,采纳整改率100%,促进社区矫正各环节依法规范运行。 针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违法问题以及管理漏洞,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进一步促进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参与重点人群管理,助力更高质量平安建设。 “感谢检察机关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帮我落实了海上社区矫正,我的工作得以保住,整个家庭生活能正常运转。”刚解除矫正不久的南日岛渔民周某碰到派驻南日岛检察室工作人员时,仍喜笑颜开、心怀感激。 原来,周某本是一名渔民,曾因一时贪利触犯法律被法院宣告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被岛上一“船老大”雇佣出海作业。但由于出海时间、地点不确定性以及海面信号不稳定,其当时面临着无法按要求参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及通过“在矫通”确认位置信息等问题,一度无法“胜任”工作。秀屿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下访发现辖区类似周某境遇的就有十几人,于是协同司法局积极探索涉海涉渔外出监管“最佳路径”“绿色通道”,从南日岛试点到全区铺开,从一般出海报备到因生产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近年来,30名渔民矫正对象已正常报备出海从业368批次2598天次,实现社区矫正和安居乐业“两不误”。 面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以及急难愁盼问题,秀屿区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以“医者仁心”化解社会矛盾,用温情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身患重病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有合法债权无法实现,而又亟需该笔执行款解决就医难题。检察院领导多方位监督、一体化推进并多渠道沟通协调,促成蒋某与被执行人签订38万元民事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如数履行完毕。从抵触到信任,从绝望到希望,蒋某的重生轨迹见证着法治文明的进步,该案典型经验作法也被省检察院推广。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