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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流县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用、实战、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运行制度、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该中心运行以来,矛盾纠纷办结率达98%。 此前,清流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部门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清流县综治中心严格对标“五有”“五个规范化”标准,科学划分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三大功能区,合理设置7个服务窗口、3间调解室及7间功能室,推进功能区升级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该中心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同时,成立县综治中心管委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从群众服务大厅选派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的干部担任综治中心服务大厅轮值长,全面负责服务大厅日常运转工作。聚焦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采取“常驻+轮驻”模式,推动信访、政法等5个部门常驻,住建等11个部门按需轮驻,依托“联合接访、联动调处”工作模式,为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分流督办、考核考评、台账记录四项制度,将中心运行绩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让受理的矛盾纠纷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此外,清流县综治中心择优选聘4名优秀乡贤担任专职调解员入驻办公,精准释法析理、高效定分止争。该中心出台《服务台胞台企“十条”措施》《服务闽台融合发展十六条措施》等涉台司法服务系列举措,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释法说理,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县人民法院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专业团队入驻综治中心,设立立案窗口和速裁法庭等功能区域,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在综治中心就地开庭、当庭宣判、快速送达。县乡贤工作站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深度参与重大信访事项评理15件次,攻坚化解信访积案5起,将10件潜在纠纷提前化解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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