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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快办 标准不降 ——仙游县检察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更优解” 如何高效公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既捍卫法律权威,又化解社会矛盾?仙游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机制,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仙游县检察院依托“侦查协作与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积极构建检警协同大格局,推动刑事办案质效持续提升。通过侦协办常态化派驻、实时对接公安机关,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办案流程衔接和执法标准统一,尤其对轻微刑事案件实现“受理即跟进、侦查即监督”,从源头上规范取证行为、保障案件质量。 “我们不仅注重协作配合,更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筑牢高质量办案根基。”仙游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福新介绍。 2024年以来,该院侦协办就轻微刑事案件提出侦查建议数十份,同时推动统一类案证据标准,努力实现“小案快办不降标准、依法办案不损权利”。 仙游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全面贯彻、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该院对符合条件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起诉。 “办案不仅是依法履职,更要着眼于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苍森强调。该院将“矛盾化解率”“息访息诉率”纳入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坚持“逢案必调”,检察官投入大量精力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推动当事人和解,弥补被害人损失,有效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为有效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升级为刑事案件,仙游县检察院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延伸职能。2024年,该院对全年受理的百余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即“民转刑”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发现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是主要诱因。 该院积极推动工作重心前移,对符合条件的轻微案件,依托侦协办组织检察官及时介入、引导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引入多元调解力量,协同基层组织共同化解纠纷;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人员的关注。今年初,该院通过前端介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八年的邻里纠纷信访积案,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仙游县检察院的探索实践,是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通过侦协办强化协作监督,案件办理基础更加扎实,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通过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特别是依法审慎运用不起诉权,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通过前端介入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刑事案件发生。 下一步,仙游县检察院将继续优化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依托侦协办平台深化检警协作与监督,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深化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传递检察温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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