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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破僵局 互谅促言和 ——周宁县七步司法所高效化解一起林地纠纷 近日,在周宁县司法局七步司法所的调解室,一场因道路拓宽引发的林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调解员依托公证文书与航测数据,通过厘清事实、明晰责任,促使当事人吴某与谢某达成和解协议。 此前,谢某受熊某委托,在周宁县岭头东山村东坑岭拓宽运输道路时,不慎破坏了吴某承包的林地。尽管谢某称曾提醒熊某确认山场权属,并相信了其“已问好”的口头承诺,但施工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吴某承包的林地损毁,从而引发了此次纠纷。 调解过程中,双方诉求明确,但立场对立。吴某因林地受损,采取了开车堵路的方式,导致谢某的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吴某坚持要求谢某赔偿其林地损失,并明确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谢某则焦虑地表示,由于道路被堵,其运输车辆停滞无法运营,面临每天高达1000元的违约赔偿,经济压力巨大,迫切希望问题能尽快解决。 破局的关键在于扎实的证据。吴某出示了1998年经周宁县公证处公证的《东坑岭林业基地山林权使用权转租合同》,该份具有法律证明力的文件,清晰印证了其对案涉林地的合法使用权。与此同时,七步镇林业站提供的无人机航测数据,精准测绘出道路拓宽长度为521米,被破坏林地面积约1010平方米,并确认损毁林木共计125株。确凿的证据链使得案件事实清晰呈现。 面对无可争议的事实,调解员因势利导,一方面向谢某严肃指出,其虽非故意,但仅凭口头承诺便动工,未尽到审慎核实义务,存在明显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吴某着眼于解决问题的效率,建议其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谢某当场就自身过错向吴某诚恳道歉,并一次性支付林地赔偿款2000元,同时承诺负责整治因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吴某接受道歉与赔偿,对谢某给予谅解。双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件引发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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