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10-22 10:59:26

厦门发布首份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令》以法治力量赓续两岸记忆

作者: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海法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联合向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发出《司法保护令》,这是厦门市首份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令》。

《司法保护令》共六条,就文物保养、修缮等提出意见,明确守护涉台文物法治红线,其中包括禁止破坏旧址的历史风貌,不得有损毁、改建、添建、拆除、彩绘等改变旧址结构和原状的行为;在旧址的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禁止建设污染旧址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旧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保护令还提出了鼓励合理适度活化利用,赓续两岸同胞共同情感记忆,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对相关禁止事项,各方都应严格遵守,一旦违反将面临民事赔偿、罚款、治安处罚等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海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布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令》,旨在充分发挥保护令的引领和威慑作用,为保护该旧址提供更加具体、明确的司法依据;以令促保、以令促宣,规范文物使用、修缮、保养等行为,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提升公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涉台文物更好地“活下来”“传下去”。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