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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邀投资?三思而后行! ——莆田涵江法院审结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 “有个项目要不要一起投?”“这家店很赚钱,你放心,我们可以一起做。”“这款理财收益率很高啊,你不会操作没事,我可以帮你一起买……”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的投资“橄榄枝”屡见不鲜,不少人在“熟人”天花乱坠的承诺中失去理性,在信任的驱使下,盲目转账投资,最终陷入维权漩涡。近期,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法官提醒:在熟人介绍投资项目时,要保持清醒、防范风险。 好友介绍 赚钱项目很诱人 “老林,我们夫妻俩最近没有收入来源,你在A国挣大钱,有什么赚钱项目带带我们。” “我店旁边的店面正在招租,你要来的话,我可以帮你办好所有手续,到时候你们直接过来经营就行。我在这20年了,你只要把店开起来就能赚钱,相信我!” 2023年,家住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的陈某在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长期在A国做生意的老乡林某,并互相加了微信,成为朋友。同年8月,陈某询问林某是否有赚钱的项目、能不能带他们夫妻俩赚钱,林某遂邀陈某夫妻到A国开店做生意,并承诺帮忙将其隔壁的店面租下来、办好开店相关手续。 陈某夫妻商量后,同意由林某代为租赁店面,并预付了10000元款项。之后,林某罗列了一张价值48810元的货物清单给陈某,并告知陈某夫妻购买上述货物后就可以准备到A国开店,陈某遂向林某转账支付了上述款项。2023年9月,林某告知陈某,其与陈某的货物将从广东运至A国,运费为25000元,但他手头上没有足够的人民币,希望陈某先垫付,陈某遂微信转账给林某25000元。 投资梦碎 退款不成打官司 2024年元旦前后,林某协助陈某夫妻办理了前往A国的1个月签证,陈某向林某转账支付11340元机票费用。 2024年3月,陈某夫妻前往A国,发现林某并未为其办理好店面租赁和货物购买相关事宜,遂于10天后回国。在此期间,林某为陈某夫妻支出签证费及在A国的房租、生活费、手机号码卡等费用折合人民币2268元。之后,陈某夫妻与林某协商不成,遂向涵江法院江口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林某退还预付的款项83810元。 近期的庭审中,林某提交了店面租金收条、进货单、店面视频、包裹图片等作为证据,并声称为陈某夫妻垫付店面租金、劳工准证押金、手续费、注册店面执照、专业签证费用、货物运费等各项费用折合人民币14万余元。 但林某提供的证据中,店面租金收条、进货单没有原件,店面视频、包裹图片无法证实与陈某夫妻的委托事项有关,林某主张垫付的14万余元亦无任何凭证。且林某在庭审中对货物来源、运输路径的陈述与其提交的证据自相矛盾,不符合逻辑。故林某未完成其已履行完毕陈某夫妻委托事务的举证责任。 涵江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夫妻委托林某为其租赁店面、进货,并预付了相关费用,林某应当按照陈某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并应及时告知陈某处理结果及各项费用支出情况。林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完成陈某夫妻的委托事务,应退还陈某夫妻为租赁店面、进货而预付的费用83810元(10000元+48810元+25000元)。扣除林某为陈某夫妻支出的签证费及在A国的房租、生活费、手机号码卡等费用2268元后,法院遂判决林某应退还费用815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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