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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4:39:47

多次收购保护动物 只为满足口腹之欲

作者:徐林煌 廖华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多次收购保护动物  只为满足口腹之欲

法院:食用野生动物获刑!

长期以来,部分人受“野生动物滋补强身”的错误观念影响,盲目追求食用野味。但专家研究表明,野生动物的肉质与普通肉类并无显著差异,且其携带的病毒、细菌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近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食用野生动物引发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为群众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多次在上杭县某乡村道路上向他人购买野生动物后宰杀食用。经鉴定,张某购买的野生动物为:白鹇9只,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核定价值4.5万元;豹猫1只,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核定价值7500元。

法院审理

危害珍贵野生动物,需付出双重代价

上杭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9只、豹猫1只,价值合计525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张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2500元,综合犯罪情节,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法官说法

拒食野味,远离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切勿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否则不仅面临危害健康的风险,还会被苛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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