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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23:19

闽侯县检察院护航昙石山海洋文化传承发展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庄荣发 尹夏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为古老海洋文明注入生命力

——闽侯县检察院护航昙石山海洋文化传承发展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立足福建昙石山海洋文化价值体系,坚持“打击、修复、治理”检察履职,依法起诉涉文物刑事犯罪4件1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推动保护工作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古老海洋文明注入现代法治生命力。

针对盗掘海洋文化遗址、古墓以及倒卖涉海文物等犯罪行为,该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5件17人,追回涉案瓷器等海洋文物20余件,斩断文物盗卖黑色产业链2条。该院聚焦文物本体安全、周边环境治理及安全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对遗址周边施工、挖掘等风险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全面了解海洋文化遗址保护现状,精准识别并标注风险隐患21处。主动对接走访文化创意、生态旅游企业4家,聚焦进出口、技术专利侵权等法律风险点,提供防控指引15条,为昙石山文化IP的文旅产业转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同时,该院针对威胁文物本体安全、破坏遗址周边环境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保护令2份,组织召开类案治理圆桌会议、磋商会3场次,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文物修缮保护文物点5处,整改文物遗址周边垃圾点、违规畜禽养殖点等10处,整治岸滩面积500余亩,有力维护昙石山海洋文化遗产安全。

此外,该院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海文物专家和检察官构成的专门调查团队,先后深入昙石山、庄边山、牛头山等4处海洋文化遗址开展公益诉讼联合调查2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8条,制发磋商函2份,推动职能部门形成庄边山遗址修复方案,并促成政府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完成贝丘遗址修复面积约2800平方米;会同县法院等单位签署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使用制度,将43.51万元生态赔偿金创新性地用于涉海文物遗址环境整治、购买海洋蓝碳等项目,形成“损害——修复——预防”全链条保护模式。

为构建源头协作机制,该院联合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县文旅局、昙石山遗址保护中心签署《公益诉讼助力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的协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8项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从单兵作战向跨部门联动转变;聘请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县博物馆研究员及涉海高校教授共12人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举办涉海业务交流研讨活动6场次,吸纳专家意见15条,破解古建筑修复等专业技术难题。不仅如此,该院还会同福州市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在昙石山遗址博物馆设立福建昙石山海洋文化公益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吸引6名涉海高校学者、律师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参与文物保护案件调查核实及回头看16人次,行政机关整改率100%,有效改善海洋文化遗产周边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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