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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谎称协助讨债的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林某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为被害人追回损失4.1万元。 2023年8月初,林某焕在某社交平台看到被害人池某言发布的曝光欠债人信息的视频,便联系池某言,谎称可以帮其讨回钱款。2024年8月至11月,林某焕谎称自己正着手帮池某言讨债,并虚构了个人财产查询费、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多次向池某言索要钱款共计3.3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后因与林某焕失去联系,池某言意识到被骗,遂于同年11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1月16日,林某焕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23日,林某焕赔偿池某言4.1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官提醒:网络上宣传的“特殊渠道”帮忙追回欠款或被骗资金都是诈骗,群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维权,不要一时糊涂,轻信网络平台所谓的“专业讨债公司”“专业讨债人士”等说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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