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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09:31:45

一场跨省起诉的“百元之争”

作者: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集法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件仅109元的二手服装买卖纠纷,让身在广东省中山市的原告小婷跨省起诉至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这起看似微小的案件背后折射出网络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也考验着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智慧。

案情溯源:百元二手衣物引发纠纷

小婷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一件旧衣,被告小霖支付109元购买该衣服后,经试穿发现不合适,便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z在平台作出“同意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的认定后,小霖将衣服寄回给小婷,采用了运费到付的方式。

小婷认为退货并非因为物品质量存在问题,运费不应当由自己承担,两次拒收了该货物。因快递员放下货物后即点击确认收货,平台随即向小霖退还了109元货款。

但事情并未结束,小婷两次拒收该货物后,衣服又回到了小霖手上,他非但没有妥善保管,反而在平台挂售,随即又撤回售卖。因认为平台已退款,自己对该衣服没有保管义务,小霖最终将衣服丢弃。

小婷为此向厦门集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霖赔偿衣服损失109元、快递费12元及调查取证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损失共计900余元。

云端搭桥:为“一口气”寻找解法

案件排庭后,原告小婷致电表示自己远在广东,诉讼多有不便。

“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涉及网络购物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问题,不能掉以轻心。”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卷宗后,秉持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着手纠纷化解工作。

考虑到原告从广东中山到厦门参加诉讼,成本较高,可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征得被告小霖同意后,法官采取线上方式开庭,并在开庭前主动致电小婷,深入了解案件背景。

“我知道案件金额小,但我必须主张自己的权利!”原来,小婷之所以坚持诉讼,是因为认为交易平台、快递公司及被告的行为均不妥当,给她造成了困扰。她还为诉讼委托律师调查被告身份信息,并支出了相应费用。

法理交融:解开法结,更解心结

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引导双方陈述事实。小婷对于平台判定退货退款的结果存在心结,法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详细向其释法说理,打开心结:“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二手物品交易特殊,若卖方明确告知‘不退不换’且买方同意,在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则应遵从约定。小婷,你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双方有明确约定,因此平台判定可以退货退款并无不当。”

针对运费问题,承办法官继续说道:“因小霖未提交证据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运费应由小霖承担。平台判定运费由小婷承担,确实不当。”

明确双方对于退货退款及运费承担的争议消解后,法官引导双方将目光聚焦在核心问题,即平台已向小霖退还款项后,商品所有权归小婷所有。即使小婷拒收商品,小霖也无权擅自处置小婷的商品,更无权将商品丢弃,小霖将商品丢弃的行为损害了小婷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官入情入理地分析,双方的心结逐渐打开,对于网购交易的规则更加清晰。小霖当庭表示愿意退还衣服的109元及运费,小婷也有所缓和,表示自己还支出了调查被告的信息费用200元。

最终,小霖同意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0元,双方就该案件再无任何争议。案件调解成功后,小霖当天即向小婷支付了300元。小婷致电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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