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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31:48

老宅里的联合调解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黎 黄玲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顺昌县仁寿镇胡氏兄弟攥着刚生效的司法确认调解书,在自家老宅斑驳的木门边相视而笑——这场因父母遗留老宅继承引发的争执,没花一分公证费,就被上门的顺昌法院大干法庭法官和仁寿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解。这场“家门口的调解”,让秋阳下的老宅重归宁静。

常年在外打拼的胡大哥(化名)、胡小弟(化名),近期返乡时本想处理父母留下的两层砖瓦房继承问题,可团圆的喜悦很快被困惑取代:“没遗嘱,房子咋分?过户、分户要啥流程?”带着疑问,兄弟俩揣着证件先跑县国土局,窗口答复“缺继承权公证书,过不了户”;赶去派出所办分户,得到的答复仍是“缺公证材料,办不了”。

“那就去办公证!”兄弟俩辗转找到县公证处,可得知“按房产评估价收费,得花一笔不少的钱”时,胡大哥眉头拧成疙瘩:“房子还没到手,先掏这么多?”胡小弟也犯难:“今年活儿少,手里不宽裕。”这笔意外开支,给兄弟俩心里添堵。

眼看过了一周,事情还没办成,兄弟俩的情绪绷不住了。回到老宅,借着昏暗灯光发生争执:“爸妈生病,我照顾得多,房子该我占大头!”“我掏的医药费更多!”“房子要整修,谁拿谁出钱?”“万一我修了没份咋办?”手足情在房子继承面前变得刺眼。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兄弟俩拨通了仁寿司法所的电话。工作人员敏锐察觉到这不仅是一起产权纠纷,更关乎亲情维系,遂将情况反馈至顺昌法院大干法庭,协同多方力量参与化解。

考虑到兄弟俩离家在即,且老宅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大干法庭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决定:“我们上门去!”

驱车穿过蜿蜒村路,一行人来到胡家老屋。

斑驳的木门后,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不下。法官并未急于打断,而是耐心倾听,待双方气氛稍缓,才温声调和:“目前没有遗嘱写明遗产如何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适用法定继承。如果没有特殊情形,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房子你们可以一人一半。相应的,房子的修缮费用作为共有财产的必要支出,自然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着从情理入手:“几十年的手足情,比这房子更值得珍惜。房子旧了可以重修,兄弟情分一旦有了裂痕就难恢复了。共同继承、共同处置既公平,又能让老宅得到妥善维护。”

胡大哥闻言,紧绷的脸色缓和了不少:“爸妈要是看到咱俩这样,心里肯定难受。为这房子伤了和气,确实不值当。”

胡小弟也点了点头:“这老屋是咱俩的根,谁单独拿了心里都不踏实。就按法官说的一人一半,以后怎么维护,咱们商量着来。”

“行,就这么定了。以后修缮的费用,我也出一半。”胡大哥郑重承诺道。

法官趁热打铁,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引导兄弟俩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拿到调解书,兄弟俩相视一笑:“这样处理最踏实!没花啥钱,就在家里把大事办妥了。这个结果,咱爸妈知道了也安心。”

这场上门调解,不仅解了继承纠纷,更守了血脉亲情。正如法官所说:“基层司法不只是讲法理,更要暖人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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