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一笔12.5万元转账,为何让黄昏恋伴侣陷入争执?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件。 老陈与张女士自2018年起共同生活。其间,张女士出资12.5万元用于老陈名下房屋的装修,并保留了转账记录。2024年10月,老陈向张女士出具借条,确认该笔款项为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截至还款日,老陈仅支付了3万元,剩余款项迟迟未还。张女士多次催讨无果,遂将老陈起诉至海沧法院,要求其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等。老陈辩称,借条是受张女士及其女儿胁迫所签,自己年事已高、视力不佳,并非真实意愿。他还主张该笔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并非借款。 法院审理后查明,老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受胁迫或欺诈签署借条,相反,他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会归还“修房垫资款”,并实际支付了部分款项,履行了借条内容;同时张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装修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证明款项用于老陈房屋装修,符合借贷特征。 因此,法院认为借条真实有效,款项性质明确,而且借条中明确约定,如未按时还款,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故张女士主张的律师费、保全费应予支持。海沧法院一审判决,老陈应归还张女士借款本金9.5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8000元、财产保全费1055.73元。 老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厦门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