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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5:03:11

路边停车200余次不缴费 车主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海岚 何丽敏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路边停车200余次不缴费  车主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拖欠停车费将承担法律与征信责任

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是缓解停车难、便利群众出行的公共资源,车主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需依法履行缴费义务。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法院审理一件因长期拖欠停车费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泉州某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洛江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权。在相关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的显著位置,某公司均设置停车收费告示牌,明示停车收费标准。

2023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林某某名下登记的小型汽车在上述区域累计停车200余次,产生停车费用近5000元。经某公司催收,林某某仍未缴费,遂将林某某诉至洛江法院。

法院审理

支持合法收费权,车主应支付停车费

洛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依法取得洛江区智慧停车场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收费行为有明确政策依据,程序合法,标准公开,未违反法律规定。

林某某在某公司经营管理的停车泊位停车,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林某某应及时结清所产生的停车费,故判决林某某限期支付某公司停车费近5000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说法

公共资源并非“免费午餐”

诚信社会拒绝“占便宜”心态

法院支持合法合规的停车收费管理行为,本质上是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平正义,以“停车缴费”这一民生小事为切入点,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与社会诚信建设。

公共资源不是“免费午餐”,法治社会不容“占便宜”心态横行。广大车主需摒弃侥幸心理,切勿因拖欠停车费引发诉讼纠纷,一旦被判决履行义务却拒不执行,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能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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