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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2:05:35

“低息快贷”背后的陷阱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曾松伟 陈雨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通“低息快贷”的推销电话,一个年化利率高达700%的借贷陷阱,让数百名借款人一步步陷入债务深渊。近日,由福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经营高利贷案件二审审结,主犯郑某某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另一主要成员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3月,郑某某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邀请刘某某为业务员,承诺给予其部分股份以及每月薪酬。刘某某明知该工作室没有取得放贷资质,为谋取利益仍然加入。之后,郑某某通过网络不法平台购置潜在贷款客户个人信息,再交付刘某某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添加微信等方式对接及拉拢客户。该工作室视客户条件,发放1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日,每日收取日利率2%至3%不等的利息。同年8月,郑某某安排刘某某为小额贷款工作室管理员,让其继续招募其他业务员。至2024年2月间,钟某某、彭某某、严某某、薛某某等人先后入职,约定每月数千元固定工资外,每成功介绍一人贷款另有额外报酬。

“根据客服的指引添加对方微信,轻松借到了5万元,直到逾期一天收到催收信息,我才算清那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据借款人小吴回忆道:“本以为解了燃眉之急,却不知已踏入高利贷陷阱。”

2024年2月,郑某某、刘某某等人被警方抓获,他们的暴利“生意”终于做到尽头。检察机关在审查该案时发现,工作室由郑某某等人开设,员工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筛选目标,有人专门办理借贷手续,还有人负责后期催收。这两间简陋的工作室,竟靠着“高利率+短周期”模式疯狂盈利,不到1年时间收益已超百万元。

办案过程中,福安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资金流向、借款凭证以及催收记录,并重新提交审计。随着资金流水、聊天记录以及到案借款人证言的固定,郑某某等人编织的非法放贷网络逐渐浮现:157万余元违法所得,是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铁证;857笔实际放贷,证明了其“经常性”,绝非普通民间借贷;220名不特定借款人,证明放贷行为已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2024年11月,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郑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郑某某和刘某某有期徒刑6年、2年4个月,并分处罚金150万元、10万元。

其余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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