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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1:42:57

女子陷网恋骗局 转赃成帮凶获刑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黄常凯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女子深陷网恋陷阱,从诈骗受害者沦为犯罪帮凶。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配合网恋对象转移涉诈资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退出违法所得8000元。

2024年2、3月份,蔡某与网友“龙浩”陷入网恋,后被对方诱导进入“投资平台”投资充值,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同年5月,蔡某按“龙浩”要求,将其名下广东省某信用社账户、中国某储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及身份证、绑定手机号等信息提供给“龙浩,用于接收资金,并根据“龙浩”要求,将资金转移至指定账户。其间,上述数个金融账户因交易异常被限制交易,但蔡某仍未停止转账行为,直至同年6月1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被抓获。

经审查,蔡某提供的5个金融账户涉案期间接收非法资金共计184万余元、支付181万余元,蔡某因此非法获利8000元。

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予以接收、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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