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11-12 11:43:38

网购平台下单 卖家能否反悔

作者:徐林煌 吴伟芳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秦女士:前段时间,我在网购平台上抢购了一条9.9元包邮的连衣裙。系统显示订单提交成功,等待卖家发货。但第二天早上,我收到平台的退款信息,退款由卖家私自发起的,且卖家已经关闭交易。我咨询客服,客服称由于购买量太大了,卖家安排临时限购,订单顺序在100名以后的,卖家自动发起退款。请问,卖家的行为是否合法?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秦女士,您好!您在网购平台选择了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了一份电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电子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合同相对方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方拒绝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都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卖家没有经过您的同意擅自解除购买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