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11-17 18:07:54

一人驾船无瞭望 肇事船主被判刑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郑殷宁   来源:   责任编辑:

本报讯  一艘捕捞船因未设专人瞭望引发碰撞,船只沉没致4人遇难。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海上交通肇事案,判处王某山有期徒刑2年3个月。

2024年10月,王某山驾驶捕捞船外出进行捕捞作业,船上搭载7名船员。在到达目的地海域捕捞结束后,王某山驾驶船舶寻找锚地停靠休息,其间,仅王某山1人在驾驶,未安排专人瞭望。船舶航行过程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山的捕捞船沉没、船上4名船员死亡的海上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捕捞船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散货船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捕捞船船主兼船长王某山是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案发后,王某山家属先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谅解。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海上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