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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袭羊场惹事端 情理兼顾促和谐 ——周宁县浦源镇一起动物致害赔偿纠纷成功调结 近日,周宁县浦源镇某村发生一起因犬只闯入养羊场袭击羊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在浦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达成和解,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7月19日,浦源镇某村养羊户周某某的养羊场遭3只大狗袭击,造成1只羊当场死亡、2只重伤后不治、5只受惊走失的损失。周某某痛心地说:“这些羊大多都是母羊,是我多年的心血,按照市价估算,损失约3万余元。” 事发后,周某某立即报警。浦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并结合当事人陈述,警方确认其中一只肇事犬为附近仓库负责人王某某圈养,用于看守仓库,其余两只则为无主流浪狗。由于现场调解未果,派出所立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邀请浦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严重。王某某承认自家犬只参与袭击,但强调:“三只狗中只有一只是我的,另外两只是流浪狗,要我承担全部责任不合理。”而损失惨重的周某某则坚持要求王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随着走失的羊只搜寻无果,周某某情绪越发激动,王某某也产生抵触情绪,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调解员沉着应对,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联合警方继续帮助搜寻走失羊只;另一方面深入阐释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调解员也指出周某某在明知周边有犬只出没的情况下,未采取充分防护措施,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番法理分明、情理兼顾的讲解让双方当事人重新冷静思考。 近日,调解员再次组织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提出调解方案:王某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周某某6000元;双方今后共同加强安全防范;继续保持友好邻里关系。该方案经双方慎重考虑后获得一致认可,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协议签署后,周某某握住调解员的手说:“你们说得对,我确实没有做好防护措施,而且3只狗不全是对方的。之前我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确实不妥,感谢你们公正调解,帮我挽回了部分损失。”王某某也表示:“经过普法教育,我们认识到作为饲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调解结果公平合理,我们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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