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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劳动者被不合理调岗该如何维权?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处某酒店应向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6.7万余元,并确认二者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蒋某自2009年起就职于福鼎市某酒店,先后任服务员、餐饮部营业台主管。2024年8月,其休假结束回到酒店,发现工作岗位变回餐厅服务员,遂向某酒店邮寄《调岗异议通知书》,要求酒店撤销对其的调岗决定并恢复其在原岗位的工作,该邮件显示签收,但某酒店对此并未予以回复。蒋某又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载明因某酒店多次随意调岗损害其权利,其与该酒店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11月终止,该份邮件亦显示签收。自2024年11月开始,蒋某便未到该酒店上班,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确认某酒店调岗行为不具有合理性,裁决蒋某与某酒店劳动关系解除,并判令某酒店向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某酒店不服该劳动仲裁裁决,诉至福鼎法院。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的考勤班次与原岗位的班次不一致,某酒店调岗使其岗位等级降低,且该调岗行为并未事先与蒋某协商一致,甚至在蒋某提出异议后,仍单方强制性将其调岗,迫使蒋某提出离职。综上,法院认定某酒店对蒋某的工作内容、岗位的调整不具有合理合法性,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一审判决后,该酒店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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