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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前几天,我丈夫下班骑车时,不小心撞到护栏,导致右脚骨折。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现场路面完好平直、视线良好、路面干燥,无导致交通事故的其他责任因素。请问,这种情况我丈夫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解答】 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明确规定应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方能认定为工伤,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您丈夫此次交通事故并无其他责任因素,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系您丈夫在驾驶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故您丈夫本人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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