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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平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俞晓雅到一养老中心回访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郑婆婆。相较于9月初见时的唉声叹气,如今的郑婆婆愁容尽散。转变的背后,是一场暖心调解让中断的孝心重新“续费”,更是司法力量激活基层治理效能的鲜活注脚。 今年82岁的郑婆婆,与老伴育有5个子女。老伴去世后,缺乏生活来源和独立生活能力的郑婆婆,在亲戚的见证下,与5个子女口头约定,入住某养老中心,费用由5个子女按份承担。 今年4月入住后,郑婆婆的生活刚有保障,8月起便遭遇“变数”:老二以家庭困难为由拖欠费用,其他子女对此颇有怨言,赡养协议随之搁置,郑婆婆的养老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郑婆婆将5名子女诉至法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接手案件的俞晓雅深知,这起赡养纠纷的核心是“情”与“责”的失衡,她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以调解为突破口,逐一联系5名子女厘清矛盾症结。 “本来都约好分摊费用,老二突然变卦,凭什么要我们多承担?”其他子女的不满直指老二。而老二的回应则透着无奈:“三个孩子要养,妻子没工作,家里还欠着债,实在拿不出钱,我愿意接母亲回家住抵费用。” 俞晓雅经核实发现,老二家居住空间狭小,老人只能睡在客厅,无淋浴设施,且住五楼无电梯,根本不适合年事已高的郑婆婆。有过同住经历的郑婆婆,坚决不愿再去老二家。 摸清情况后,今年10月,俞晓雅组织5名子女面对面调解。“今天不是评对错,是一起想办法让老人家安享晚年。”她开门见山,先转向老二,“你家的难处我们都懂,但郑婆婆更挂念你,怕给你添负担。”一句话戳中老二软肋,他当即表态:“费用我该出,能不能酌情少些,其他方面我多尽力。” “一母同胞血浓于水,本该互相帮衬。大家根据实际情况出力,才是对母亲最好的孝顺。”在俞晓雅的引导下,子女们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经过数小时沟通达成共识:减少老二的费用份额,差额由其他子女均摊;所有人按调解书约定缴费,定期到养老中心探望母亲。 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漳平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写照。俞晓雅刚柔并济的调解,既守住了“子女须赡养老人”的法律底线,又延续了孝亲敬老的亲情温度,生动诠释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实践价值,彰显了司法的力量与温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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