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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4:59:25

一杯清茶化干戈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傅敏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很抱歉,由于我不当行为给你的生活造成困扰和不良影响,在此向你道歉!”近日,在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茶叙·雅讼”调解室,一缕清雅茶香悄然融化空气中的对峙。随着当事

人林某的诚恳致歉,一起因网络不实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圆满化解。

苏某与林某本是高中同学,因借款问题产生积怨。为发泄情绪,林某三番两次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包含苏某照片并备注“老赖”的视频。苏某发现后多次与林某沟通,要求其删除内容、消除影响。

此后,林某虽删除了视频,但苏某认为林某发视频的行为已经对自身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和困扰,遂向安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琳冰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林某已经删除视频、停止了侵权行为,但其发视频的行为确实给苏某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陈琳冰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并邀请具有丰富调解经验及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泉州市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林荣煌和退休教师陈贵生参与调解。

“来,一起坐下喝杯茶。”调解一开始,陈琳冰便端上刚泡好的茶,以茶为媒打破僵持气氛。随后,她采用“背靠背”的方式,通过法理情结合的方式,逐步消融当事人隔阂。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不能为所欲为,辱骂、诽谤他人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法律责任。”陈琳冰从法律角度阐释,指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她指出,林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包含苏某肖像并备注“老赖”的视频,已经侵犯苏某的名誉权,造成苏某社会评价降低,应承担侵权责任。

“一句随意的谩骂、一则无心的谣言,都可能如利刃般损害他人名誉。”陈贵生以“理”论事,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教导其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另一边,林荣煌则引“情”入心,提起双方多年的同学关系,劝解双方应珍惜同窗情谊,保持真诚、彼此尊重。

一杯茶释法理,一杯茶明事理,一杯茶通情理。在袅袅茶香中,林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对苏某造成的伤害,主动举起茶杯,向苏某表达诚挚歉意。苏某也随即接受道歉,并自愿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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