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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男子钱某利用同事信任盗用手机申请网贷,终将面临法律严惩。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钱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钱某趁同事罗某不备,私自使用其手机,以罗某名义操作申请多笔网络贷款。在贷款资金到账后,钱某随即通过提现及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将款项转移至自己账户,全部用于个人赌博活动,涉案金额共计4万元。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职场关系应以诚信为基、界限为界。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或授权他人操作账户。一旦发现财物异常,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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