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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对方已经支付了所有赔偿款项!”近期,惠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拨通一起既涉台又涉外的商事纠纷原告律师的回访电话时,电话那头传来了欣喜的回应。至此,这起历经两次诉讼、牵扯意大利商人与台湾商人的模具买卖纠纷,在“三语”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不仅挽回了损失,更重拾了合作信任。 时间回溯到2024年。意大利商人A某在泉州投资设立的某鞋业贸易有限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因生产需求向在泉州从事鞋类贸易的台湾商人李某订购一批鞋子模具。然而,约定的交付期限到期后,李某却未能按合同履约,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今年初,某鞋业贸易有限公司将李某诉至惠安法院,要求其交付模具并赔偿律师费,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我是因突发状况导致不能交付模具,现在已经在协调解决,争取尽快交付。”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李某向法院表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李某的意愿告知A某后,A某和李某进行了协商,并自行达成庭外和解。李某向A某出具书面材料,承诺限期交付模具,否则赔偿A某损失,而A某则向法院申请撤诉。 本以为纠纷就此了结,不料两个月后,A某再次出现在惠安法院立案大厅。原来,李某在承诺期满后,既未交付模具,也未按约定赔偿损失。无奈之下,A某只能再次起诉,要求李某依此前承诺赔偿损失及律师费,维护自身权益。 在开庭当天的庭前准备阶段,承办法官细致观察到一个关键细节:双方当事人情绪仍较为平稳,且都愿意亲自到庭沟通,这意味着矛盾并非不可调和,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可能性极大。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看,第一次诉讼时李某已出具书面承诺,明确“逾期交付需赔偿损失”,故而案件径行审理难度不大,可双方合作伙伴关系可能就此破裂。“调解才是本案的最优解。” 法官当即定下思路,决定以“被告第一次和解后为何未履约”为突破口,深入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与履行可能。 “我是真心想要解决问题,但这两个月模具因为种种原因确实没办法交付。A某提出的这笔赔偿我愿意承担,但现在一次性支付确实有困难,能不能分期?”面对法官的询问,李某道出了困境。 原来,在A某撤回第一次起诉后,李某多方协调模具交付,却碰上突发情况无法实现,此后双方又因沟通不畅未能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这才引发了第二次诉讼。 得知李某有分期赔偿的调解意愿,承办法官迅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介绍涉外、涉台案件处理的程序规定和案涉合同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细致分析该案标的较小、双方关系较好等情况,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于是,法庭变成了临时调解室。在法官的组织下,A某与李某在律师、翻译的配合下,当庭就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协商。一时间,李某的闽南语、法官与律师的普通话、A某的外语在调解现场交替响起,不同语言的碰撞中,藏着解决问题的诚意。 经过多轮沟通,A某最终理解李某的资金困境,同意分期收取赔偿款;李某也郑重承诺,将按时履行义务,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不用开庭就能解决问题,太感谢法官了!”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向承办法官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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