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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随着黄金价格一路上涨,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利用“金包银”冒充纯金实施诈骗。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秀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2024年12月,苏某等人从网上购买“金包银”手链后寻找典当行,谎称急需用钱,用“金包银”手链冒充纯金首饰进行典当。典当行老板吴某经初步检查未发现端倪,便支付了1.52万元典当款。随后,苏某又打电话称要将该手链出售,于是吴某又补差2800元。事后,吴某欲将该手链转卖给市区的黄金回收店时,才发现该手链系“金包银”而非纯金材质,遂报警。苟某等人很快被警方抓获。 经秀屿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苏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包银”手链冒充纯金手链行骗,骗取钱款1.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诈骗罪对苏某等人提起公诉。秀屿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苏某等人拘役3个月至5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1500元至2000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经营者在提高自身鉴定技术的同时,也要增强防骗意识,及时查验典当物品的发票、证书等,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避免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当遭遇诈骗时,切记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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