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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3:52:49

“救命钱”到账了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惠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谢谢法官,真想不到钱这么快就到账了!”近日,农民工老刘盯着手机银行的到账提示,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几分钟前,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潘冰心的协调见证下,某建筑劳务公司当场将18.9万元赔偿款打入他的账户。一场拉扯了一年的工伤赔偿争议,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24年2月,老刘受某建筑劳务公司安排,在某建设公司工地干活。一次作业时,他不慎从4米多高处摔落,伤势严重。救命疗伤迫在眉睫,维权道路却困难重重:用人单位某建筑劳务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用工单位某建设公司也未购买意外险等。走投无路的老刘,最终将某建筑劳务公司诉至台江法院。

工伤纠纷不能简单地就案断案、数学计算,如何尽快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以治病养伤是关键所在。潘冰心审查案卷、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时,敏锐地捕捉到一个关键细节——某建筑劳务公司和某建设公司曾为项目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为此,潘冰心第一时间主动与承保该保险的某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调农民工、总承包方、劳务分包方、保险公司四方对话,阐明老刘的困境、建工行业各方的法定责任以及保险理赔的法律依据。

起初,某建筑劳务公司和某建设公司代表还有些推诿和犹豫。潘冰心没有放弃,多次组织调解,严肃释法明理:“未缴工伤保险本身就违法,先垫付赔偿款再拿保险理赔,既是履行义务,也是减少你们损失的最佳办法。”她耐心引导各方,在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上逐步达成共识。

在潘冰心锲而不舍多轮密集协调下,各方终于协商一致:某建筑劳务公司、某建设公司与老刘签订《调解协议》,三方确定了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在内的全部款项共计18.9万元。款项由某建筑劳务公司先行向老刘赔偿,老刘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配合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所得理赔金额归某建筑劳务公司所有。

“谢谢法院!谢谢潘法官!是您的专业、敬业和不懈努力让在我这么快就拿到了救命钱……”感动不已的老刘,事后向潘冰心寄来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台江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写照,不仅为破解未参保农民工工伤索赔难题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台江方案”,更深刻诠释“如我在诉”、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司法担当与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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