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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快速签发海事强制令,及时解除一批进口石材的码头留置,帮助一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人系一家民营石材生产企业。其进口的石材运抵厦门港后,被新加坡船东以种种理由留置。货物滞留码头超两个月,导致企业生产工程延误,并持续产生高额堆存费用。企业遂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强制船东交付货物。 受理申请后,厦门海事法院迅速审查证据、安排听证,组织双方充分陈述意见。经综合评估,法院认为采取强制措施具有必要性与适当性,依法裁定准予申请。强制令送达后,新加坡船东履行放货义务,企业得以及时提货投产,合法权益获得高效保障。 该案审理中,法院秉持“快审慎行、依法有度”原则,通过快速响应为企业争取处置时间,同时严格审查、平衡双方利益,既发挥了海事强制令的救济效率,也维护了航运贸易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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