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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裁定要求,依法完成对古田县磊晶石料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全面恢复土地原状。 此次整治的违建项目,系古田县磊晶石料场于2019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甲镇林峰村远洋自然村地段建设的供电房、仓库及制沙场地,总占地面积达2155平方米,其中包含林地1259平方米。经古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罚、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大甲镇人民政府牵头推进强制执行工作,彻底拆除违法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完成土地退还与生态修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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