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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5:00:18

情解少年纠纷 法暖残障家庭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一场面临特殊困境的纠纷,在连江县人民法院青禾调解团与涉残特邀调解员的携手调解下温情化解。司法力量与社会关怀的双重努力,为日渐寒冷的冬季注入了最坚实的法治温暖。

这起纠纷的缘起,是4名未成年人间的言语冲突升级。争执过程中,未成年残疾人小孙被另外3名未成年人共同打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4000余元。小孙的家长亦身患残疾,家庭生活本就步履维艰,后续维权的阻力更让这个特殊家庭陷入困境。

无奈之下,小孙由其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3名被告及其家长(法定代理人)起诉至连江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34556元。

案件受理后,连江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残涉未成年人的特殊纠纷。考虑到原告家庭的残疾背景导致维权能力较弱,且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单纯判决虽能终结诉讼程序,却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依托此前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司法局联合制定的《联合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工作机制》,连江法院迅速启动涉残纠纷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小孙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征得同意后,选派青禾调解团成员协同涉残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青禾调解团法官助理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组织各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中,法官助理一方面向3名被告家长明确未成年人侵权后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细致为小孙的父母解读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涉残特邀调解员则凭借对残疾人的了解共情及丰富调解经验,与小孙的父母耐心沟通,缓解其焦虑情绪,并引导3名被告家长正视孩子的行为过错,换位思考小孙家庭的特殊困境。

调解过程中,双方因赔偿金额、责任划分产生分歧:小孙的家长认为,孩子受伤后不仅产生了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等均为实际支出,且孩子精神上遭受较大打击,索赔金额合理合法;而被告家长则表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部分赔偿项目难以承担。

为打破僵局,调解团队采取“分步疏导、情理兼顾”的方式,先向被告家长详细核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及后续复查所需费用,明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再向小孙的家长客观说明被告的经济状况,建议在合理范围内调整索赔诉求,兼顾双方实际情况。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在法官助理与涉残特邀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3名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万元,且各自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赔偿协议签订时,小孙家长向法官和调解人员表达了诚挚感谢。同时,3名被告家长也连连表态:“孩子们已经得到了深刻教训,我们也会切实履行教育监护义务,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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