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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5:00:18

与法同行 守护山海——福鼎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郑殷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鼎,地处闽东北沿海,枕山面海的独特区位,孕育出享誉全国的白茶、世界地质公园太姥山的奇石险峰,以及沙埕湾的万顷碧波……这片承载着自然馈赠的土地,生态既是发展根基,更是民生底色,守护好这份“青绿”,成为各方共同的责任。

面对生态破坏给自然环境带来的“伤病”,福鼎市人民法院扛起司法担当,化身守护生态的“医生”,在惩治破坏行为的同时,深耕生态修复,联动相关部门协同治理、强化生态普法,用专业精准的司法举措,为这片山海开出标本兼治的生态“处方”。

司法“精治”

破解生态修复难题

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种群可持续发展,是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保障。红树林作为“海洋卫士”和“固碳能手”,更是福鼎的天然瑰宝。福鼎法院聚焦红树林湿地司法保护,以专业化审判为抓手,积极探索蓝碳司法保护的新路径。

“我知道自己的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愿意承担修复责任。”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中,被告人汤某当庭认罪悔罪,承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考虑到其缺乏相关修复能力和条件,承办法官以替代性修复理念为引导,让他缴纳8.9万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为福鼎市域内4450亩红树林投保蓝碳生态保护保险。该案入选“2024年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以该案为契机,福鼎法院联合市林业局、保险公司举行福鼎市域红树林“司法+行政+保险”生态保护签约仪式,成功完成全国首单红树林蓝碳生态保护保险理赔,有效破解生态损害案件“修复难、监管难”的长期难题。

在此基础上,福鼎法院推行“加减同治”的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在碳汇认购、森林康养、劳役代偿等有益修复方面“做加法”,在防治有害物种方面“做减法”。系列举措成效显著:该院累计引导生态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赔偿金1184.8万元,补植复绿193.7亩,认购碳汇208吨,投保生态保护保险12.7万元,清除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32亩。这场司法“精治”,不仅清除了环境“病灶”,更用司法力量缝合了生态“创口”,让受损的生态系统重新焕发活力。

协同“共治”

筑牢生态防护屏障

福鼎山水间的万物共生图景,离不开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会诊”。野生动植物安然栖居,正是协同治理结出的硕果。

“野生金豆是珍稀植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财富,非法采挖、移栽要负刑事责任!”随着法槌落下,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有了判决结果。被告人钟某为牟利,未经批准出售自己收购培育的野生金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同时自愿缴纳1.5万元生态修复费用。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福鼎法院邀请“外脑”——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参与,为案件专业事实认定和生态修复方案提供技术支撑,最终作出精准裁判。

近年来,为提升生态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福鼎法院引入覆盖多个生态要素的专家辅助审判体系:聘任7名水、林、土、海等领域的专业技术调查官,邀请4名生态领域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让生态案件审理更准确、更科学。钟某一案也因此入选全省法院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典型案例,彰显了专业协同在生态司法中的重要作用。

依托闽浙边界的区位优势,福鼎法院联合浙江多家法院签订闽浙边界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凝聚边界区域生态保护合力。同时,不断完善“司法+行政+院校”多元共治模式,联合市林业局、水利局、海渔局、海事局、水利工程学院等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河护林专项行动20余次,会同市公安局、检察院、海警等建立健全6项涉林、涉海、涉水、涉矿等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生态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常态化的协同“共治”,让福鼎法院得以为复杂生态问题开出有效“处方”,保障生态肌体健康高效运转,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全民“善治”

涵养生态文明共识

生态治理,惩处与修复是治标,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培育深厚的生态文化土壤才是治本之策,更是一场覆盖全民的“生态共建”行动。

“原以为自家山场能随意乱砍,现在真的很后悔!”在一场公开巡回审判现场,3名被告人对擅自大面积砍伐自有山场林木的行为认罪认罚,并承诺采取补救措施。最终,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1个月,并处罚金。“以前不懂相关规定,今天听了庭审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群众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

近年来,福鼎法院持续深化“庭审下乡+送法入村”模式,精选典型生态刑事案件,把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双轨并行的普法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福鼎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福鼎法院供图)

在普法方式创新上,该院结合当地民俗特点,打造“法治圩日”普法品牌,借传统“赶圩”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近年来,该院已在闽浙边界地区开展4场“法治圩日”活动,发放生态多样性保护宣传单2000余张、宣传物品8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与此同时,福鼎法院依托生态修复金制度,打造集“补绿、体验、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联合成立“服务保障国家‘林·碳’战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方家山白茶故里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为群众提供沉浸式生态法治教育体验,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

这场全民“善治”,有效增强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从源头巩固生态修复和协同治理的长期成效,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福鼎法院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家园。通过修复、协同、宣教“三位一体”的司法实践,织就一张刚柔并济的生态保护网,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福鼎大地落地生根、硕果盈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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