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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0:13

刷单“五星好评” 虚假宣传领刑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林绿绮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在网购时代,“五星好评”本是消费者对商品与服务的真实反馈,却沦为别有用心者的“敛财工具”。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涉“刷单”虚假广告罪案。

2021年至2023年,张某为了提高商户信誉并促进商户成交量,组织他人为某平台商户提供虚假交易及虚假好评的“刷单”服务。张某承接“刷单”业务订单后,再通过境外“刷单”中介完成“刷单”订单,从中赚取佣金差价共计约147710元。2023年9月,该电商平台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刷单”为商户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综合考虑该案案情及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情形,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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