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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以巡回法庭形式在案发地对一起失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近百名村民围坐旁听,亲历了这场“家门口的审判”。 今年春节期间,93岁的汪某某祭祖祈福时,因天干风大,未烧尽的纸钱引燃了杂草,火势失控蔓延至周边林地,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44.9亩,经济损失13万余元。案发后,汪某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属积极与受害村民协商,达成生态修复协议,承诺补植复绿。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定性、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本案及近年来农村高发的祭祀失火、农事用火失火相关案例,用方言通俗讲解失火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情节,以及森林防火“十不准”等规定,并发放防火宣传手册百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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