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2025年12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情况。据悉,《条例》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条例》共设8章59条,涵盖就业促进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体系,积极构建契合福建实际、具有时代特色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新格局。 《条例》立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链条,打破层级分割和部门壁垒。明确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县以上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聚焦政策执行、培训服务、就业援助等职能,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推进,将就业责任从宏观规划贯穿到末端执行,让就业服务直达基层。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在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部门与社会合力,共同促进就业。企业经营主体责任凸显。立足福建就业市场化程度高的实践基础,确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市场化就业工作机制,引导劳动者树立理性择业观,主动提升就业能力及职业技能,积极融入市场就业体系。 针对就业工作面临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条例》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方案。聚焦结构性就业矛盾。在“产教评一体”技能生态链基础上,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通过定向培养、学徒培养、推行“车间课堂”等方式培育实用人才,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升级精准匹配。聚焦基础保障短板。明确各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倡导正确择业观、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投身基层、产业一线和乡村振兴实践;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聚焦公平就业环境。强化用工监管,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健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示范责任,建立人大常委会监督机制,筑牢公平就业法律保障。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