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华安县人民法院采用“财产保全+实地走访+亲属联动+释法析理”组合调解模式,化解一起装修货款纠纷,不仅有力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买卖起约 债款难收 2024年9月,家住华安县的小刘为筹备新房装修,通过微信与灯具、家具供应商陈某达成买卖协议,双方明确约定货物数量、型号及价格。2025年1月,陈某按约完成全部货物配送后,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货款总额为2.5万元。 转眼至2025年春节前夕,年关岁末正是商户回笼资金、结算款项的关键时期。陈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讨货款,但小刘起初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反复拖延,后期直接拒接电话、拒回信息,彻底陷入失联状态。陈某多方打听后,辗转联系上小刘的父亲老刘,希望其能协助督促儿子履行付款义务。老刘了解情况后,出于情理先行代为支付1.2万元货款,但对于剩余1.3万元拒绝继续支付。 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向华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刘、小刘父子共同偿还剩余货款1.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财产保全费用。为防止老刘父子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陈某同时向法院申请对老刘父子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送达遇阻 摸清根源 案件受理后,华安法院依法对老刘父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然而,送达过程困难重重——父子二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邮寄至其户籍地及陈某提供的新房地址的文书也均被退回。 为推进案件,案件承办人黄法官实地走访老刘户籍所在地,并联系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主任。“老刘父子长期在外务工,老刘最近在厦门工作,实际居住的地方和户籍地不一致,所以文书才送不到!”得到确切信息后,黄法官又几经辗转取得了老刘联系方式。 然而,黄法官与老刘的首次沟通便充满“火药味”。当时,老刘情绪异常激动,坚称“不认识陈某”“货物是小刘买的,与我无关”“不要来找我”,说完就挂断电话。此后,黄法官又先后多次尝试拨打老刘电话,要么被直接拒接,要么接通后老刘态度依旧十分抵触,言语间满是戒备与不耐烦;法院后续寄送的诉讼材料,也因“无人签收”“对方拒收”等原因陆续被退回,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推进举步维艰。 经多方走访调查,黄法官终于摸清矛盾根源。涉案装修房屋实际为老刘名下房产,灯具家具是老刘授意小刘采购的,前期装修款也由老刘支付。但后面老刘发现小刘挪用款项参与网络赌博并欠下大量债务,目前已下落不明。老刘一方面心疼血汗钱被挥霍,另一方面更担心其他债主找上门,内心焦虑不已,为了急于与儿子的债务划清界限,便坚决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面对黄法官的耐心沟通,老刘依旧情绪激动,愤愤不平地冲着黄法官说:“在找到那个败家子之前,我不可能签收任何材料!” 释法破局 握手言和 掌握核心矛盾后,承办法官转变思路,摒弃单一说教模式,通过“兄弟劝说+释法明理”方式,说服老刘履约,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首先邀请老刘的兄弟做思想工作,其兄弟从家庭责任与情理道义出发反复开导:“逃避不是办法,款项虽由小刘经手,但这房子是你名下房产,于情于理你都应该承担还款责任。配合法官积极调解还款,既能解决纠纷,也能避免债务连累家庭。”经过老刘兄弟耐心细致的反复沟通,老刘心中的坚冰逐渐融化,终于放下抵触情绪,同意前往法院参与调解。 陈某和老刘到庭后,黄法官结合情理与法理,从执行风险、时间消耗、家庭关系等多维度,为老刘细致释明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深入分析庭前调解条件与诉讼程序的利弊。 “老刘作为房屋实际所有人及受益主体,对欠款负有偿还义务。”黄法官向老刘清晰阐明法律依据,见老刘低头沉默,他趁热打铁:“若你坚持拒付,法院将依法判决并强制执行,反而增加时间成本与信用风险……”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和情感调和下,老刘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认真权衡利弊,当场一次性支付剩余的1.3万元货款,陈某也出具收款证明。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