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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20:16:28

小摊位引发大争执 快调解促长久和谐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李成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2025年12月25日,在周宁县李墩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一场因摊位界限争执引发的、持续近四个月的损害赔偿纠纷,在镇综治中心与司法所的高效联动调解下,于受理当日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陈某当场向李某及伤者陈某珍支付了共计23500元的赔偿款,三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纠纷源于2025年9月初,李墩镇一处街边摊位的摊主陈某与相邻摊主李某、陈某珍因界限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陈某不慎推搡致李某、陈某珍二人倒地受伤。此后,三方虽多次自行协商,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且沟通不畅,矛盾迟迟未能解决,甚至一度呈现激化趋势。

2025年12月25日上午,三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李墩镇综治中心求助。“当事人愿意一起来中心,说明他们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但靠自身已难以打破僵局。我们必须快速介入,防止矛盾升级。”镇综治中心负责人表示,中心立即启动“一站式”受理和联动调解机制,指派李墩司法所牵头,协调相关力量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力争高效化解纷争。

调解小组接案后,针对案件事实相对清楚但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赔偿争议具体的特点,制定了清晰的“排查—疏导—化解”三步走策略。

调解伊始,三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相互指责。调解员果断采取“背对背”方式,将当事人分开,逐一进行单独谈话。这一举措有效隔离了直接对抗,让各方能够冷静陈述事件经过和核心诉求。同时,调解员仔细核对现有的记录、医疗诊断证明,迅速固定了“因争执引发肢体接触致人受伤”这一基本事实,为后续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待当事人情绪平稳后,调解进入关键的法律辨析与协商阶段。调解员向当事人陈某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也向两位伤者说明,索赔需依据合法票据和合理标准。调解员巧用“成本核算法”和“情感换位法”,为当事人陈某细算“经济、时间、信誉”三笔账,引导伤者方考量对方实际偿付能力。沟通焦点最终聚焦到赔偿项目的逐项核对上,从数额争论转向务实协商。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最终,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陈某分别赔偿李某3500元、伤者陈某珍20000元,在协议签订后赔偿款当场全部付清。

从争执不下到握手言和,从矛盾累积到当日化解,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充分展现了基层调解工作在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促进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下一步,李墩镇综治中心将持续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辖区和谐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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