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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化解一起长达五年的货款纠纷案件,被告当场付清欠款。 自2018年起,杨某某持续向李某供应竹器原材料,双方于2021年2月8日进行结算,确认李某拖欠货款共计16万余元。结算当日,李某向杨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会尽快清偿货款。此后,李某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虽经杨某某多次催讨,货款始终未能得到清偿,杨某某遂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曾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具备调解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调解策略,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与矛盾焦点。法官向李某阐明长期拖欠货款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失信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履约意识,并耐心倾听其经营实际困难。经了解,李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限于资金周转压力,一时难以全额支付。 通过分层疏导、双向沟通,法官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一次性付清15万元货款,杨某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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