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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25:12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作者: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吕俊雄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通过精准监督、履职尽责,办理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

“必须穿透证据,看清背后的真相”

一张20多年前的欠条,两个同名同姓的普通人,一纸让他们背负了十年债务的判决……2024年11月,当苏某兰、苏某华夫妇走进涵江区检察院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深感责任重大。

“这个案子乍一看,证据似乎很‘铁’:有欠条,有签名,法院也判决了。”检察官回忆道,“但我们在审查案件时产生了疑问:苏某兰是普通农民,生活轨迹单纯,突然出现一笔经营性的水泥欠款,这符合常理吗?民事检察监督不能停留在纸面证据,我们有责任也有权力去调查核实背后的真相。”

为此,检察官展开调查:走访村委会获取关键证明,反复询问原审原告陈某芳并发现其陈述矛盾,最后组织对历史照片进行辨认。“当陈某芳指着照片肯定地说‘这不是欠我钱的那个苏某兰’时,我们确信,这是一起典型的‘张冠李戴’。”检察官解释道,“这提醒我们,在民事审判中,尤其是在涉及身份确认时,不能简单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对于明显违背生活常理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调查,这是对实质公平的坚守。”

基于扎实的调查,涵江区检察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案件再审期间,原审原告撤诉。然而,检察官的工作并未止步。“纠错必须彻底!”他们同步对已进入执行阶段的原案进行监督,建议法院解除对苏某兰、苏某华夫妇的强制措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执行僵局,要及时用‘钥匙’破解”

在执行领域,“首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法院”不一致导致的财产处置僵局,是影响债权实现、损耗司法权威的一个难题。2025年6月,涵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梳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终本”案件时,敏锐地锁定了这样一条线索。

“我们发现,这个案子中享有抵押优先权的银行,因为抵押房产被其他法院首先查封且长期未处置,导致执行程序空转,最终以‘终本’结案。”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就像两把锁锁住了同一扇门,有钥匙(优先权)的一方却打不开。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优先债权法院可以商请移送处置权,但实践中,有时因为沟通不畅或程序繁琐,这把‘法律钥匙’没有被及时使用。”

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了监督程序,办案检察官先后走访不动产登记部门、首封法院和执行法院,彻底查清了查封顺位、超期未处置等关键事实。“我们的角色不是代替法院执行,而是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执行法院依法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权利,打通梗阻。”办案检察官强调。

检察院精准制发的检察建议,成了激活程序的“催化剂”。执行法院迅速启动商请程序并获得处置权后,涉案房产得以顺利拍卖,优先债权最终获得清偿。

“支持起诉,是为沉默者发出法治的回响”

面对家庭暴力,许多受害者囿于恐惧、孤立无援或传统观念,往往选择沉默。2025年2月,当遭受多年家暴且身患重疾的陈某某离婚纠纷线索通过联动机制移送到涵江区检察院时,办案检察官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接触陈某某时,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她的痛苦、犹豫和对未来的迷茫。她不是不想摆脱,而是不敢、不知如何摆脱。”检察官首先为陈某某提供专业心理疏导,“支持起诉,绝不仅仅是帮她写一份申请书,更重要的是给予她情感支持、法律赋能,让她找回主张权利的勇气和力量。”

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并联合法院、公安、妇联等多单位为陈某某搭建了坚实的支持网络。在检法两家的共同调解下,案件得以快速、平和解决。“当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的那一刻,我们看到陈某某的眼神里重新有了光。对我们而言,这比一纸胜诉判决更令人欣慰。”办案检察官说。

案结事了,但工作未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涵江区检察院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妇联召开联席会议,致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民事案件关乎民生百态,连接万家灯火。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在法律框架内,穷尽一切合法、合理的途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定分止争。”涵江区检察院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黄专委总结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精准监督,做实调查核实,用好检察建议,办好每一起‘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高质量的民事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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