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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过分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17岁的小铭攥着手机,眉头紧锁,此前与小黄的矛盾在心底翻涌。 电话那头,13岁的好友小杨同样愤愤不平:“就是!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要让他知道咱们不是好惹的!”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少年的怒火在“义气”的怂恿下迅速失控,原本只是琐碎的口角,却在盲目的冲动中,演变成一场流血冲突。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未成年人伤人案件。 案发前,小铭与14岁的小黄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矛盾的种子在二人心中悄然种下。 某日傍晚,小杨与小胡发生口角,小黄与小陈等人到场为小胡“出头”。在旁人调解后冲突暂息,但小杨仍咽不下这口气,便叫上好友小铭一起找小黄算账。 在小铭的纠集下,17岁的小林、15岁的小朱赶往事发地与小杨会面。途中,小铭通过社交软件向小黄约架,并随身携带刀具。 到达约定地点后,双方发生推搡,小黄随后乘坐他人摩托车回家取器械。小铭4人并未罢休,继续沿路寻找小黄。 途中,他们将对向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的被害人误认为小黄。小铭“一声令下”,几人持刀径直砍向摩托车车头,导致被害人右手受伤流血。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即使已犯下大错,几人仍继续追击。在逃离现场的途中,他们再次遇上小黄一伙人,因交通工具受限,冲突才未继续升级。 经被害人报警,小铭等人很快被警方抓获。 秀屿法院经审理认定:小铭系此案首要分子,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小林参与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 法官说法:青春的热血,不应挥霍在好勇斗狠上,所谓“兄弟义气”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案中,小铭、小林等人纠集他人携带凶器约架,其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冲突过程中,小铭等人主观上持有伤害目标对象的恶意,虽然行使侵害的对象出现了偏差,但这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少年意气当有分寸,成长之路更需要多方护航。家庭加强引导管教,学校强化法治教育,各方合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方能守护少年在人生道路上行稳致远。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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