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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一起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运用“三步调解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撤诉。 2019年5月,延平区某公司与杨某某等5人签订长达15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后因客观因素影响,经营严重亏损,于2025年11月向对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然而,双方就欠付租金、违约责任及押金处理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随后该公司向延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押金。杨某某等人则于同年12月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调委会受理后,精准运用“三步调解法”推进工作;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阐明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公平原则的有关规定;分别向该公司强调其作为商事主体应具备的契约精神和风险预期,向杨某某等人剖析诉讼成本和时间风险等现实考量;引导双方正视履约过程中遇到的“情势变更”等客观困难,将情绪对立转化为利益协商,促成双方就“租金清偿+合理补偿”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最终,经过细致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该公司也在协议签订后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持续多月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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