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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轨道大队在地铁3号线浦边站至后村站区间,依法查处一起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变更施工工艺的违规案件,及时消除了一起潜在的地铁运营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经查发现,该施工作业点位于地铁保护区内。施工单位在未向轨道经营单位履行任何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定方案中的“明挖法”变更为“顶管法”进行管道修复作业。现场已开挖深度约3.5米的顶管工作坑,并已顶进直径0.5米的管道约20米,其顶进方向与地铁轨行区交叉,管道已延伸至地铁轨行区正上方。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经轨道经营单位审查同意的方案实施,任何涉及工艺、方法的重大变更均需重新报批。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指出其行为违法性质及潜在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该负责人随后认识到错误,承诺将立即按规定申报工艺变更,并严格依照审批后的方案组织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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