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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04:34

污水倒灌淹家 法官上门定责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吴雅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场突如其来的公共污水管道反水事故,让陈某原本整洁的居所变得狼藉不堪。这场涉及日常起居的民生纠纷,不仅让陈某心力交瘁,也让他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迅速激化。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迈出脚步、靠前履职,精准破解纠纷症结,为此次矛盾纠纷化解创造关键转折。

“都是物业公司没及时清理,公共污水管道反水把我家淹了!必须赔我损失!”2025年4月,陈某家中的厨房、卫生间突发公共污水管道堵塞反水,浑浊的污水裹挟着异味涌入室内,全屋地板、家电和家具无一幸免。看着精心布置的温馨小窝沦为“污水池”,陈某既心疼又气愤,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他将物业公司诉至鼓楼法院,并自行委托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及鉴定费用。

“我们都有维护记录,也有按期对管道进行疏通,反水可能是冬天冷了油污凝结得太快,而且30多户共用这个管道,可能是其他业主乱扔垃圾导致管道堵塞造成的。”物业公司也表示委屈,提供维护登记表佐证其已尽到管理和维护义务,同时对反水原因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鼓楼法院承办法官没有停留在案卷里,而是到陈某家中。墙面残留的霉斑依然触目,空气里还隐约弥漫着当日污水的气息。法官细致查看现场受损情况,同时仔细核对物业提交的维护记录,了解到管道反水后,物业公司已经及时进行清理,现在卫生间和厨房的污水已经处理完毕,但房屋仍亟需修缮。

考虑到启动鉴定不仅周期长、成本高,还可能因房屋未及时修缮导致损失扩大,对双方都不是一个最有利的选择。承办法官综合研判后决定立即开展调解,力争尽快化解纠纷、降低双方损失。

调解中,法官兼顾情理与法理双向疏导。法官从实际维权成本出发耐心劝说陈某:“家里被污水泡了,造成很多损失,我们理解你气愤的心情。但事发后,物业公司及时进行清理,尽到基础应急义务。30多户共用管道,反水原因复杂,不一定是单一主体的责任。如果启动鉴定,不仅耗时较久,鉴定费用也会增加维权成本,最终结果未必能完全符合你的预期,反而可能因房屋未及时修缮导致霉斑扩散,造成二次损失。”

同时,法官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物业公司进行释法明理:“陈某已经初步咨询鉴定机构,怀疑是管道设计缺陷导致反水,而且根据维修记录,你们平日疏通管道的频率并不高。根据审判实践,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通常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能达成调解,除了节省双方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和时间成本,还可以快速化解与业主的矛盾,也能避免对企业口碑的影响,还便于日后物业服务的开展,这其实是对两边都好的选择。”

在法官换位思考的通透劝解下,陈某卸下心中的芥蒂,物业公司也正视自身应尽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物业公司向陈某赔偿双方共同认可的房屋修复费用3万余元,并免除部分物业费用于弥补损失,此前的鉴定费由双方共同承担。一场原本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就这样在法官的悉心调和下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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