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2-04 16:17:17

法官“匠心”调解促双赢

作者:徐林煌 廖晓红 曹晓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30万元的款项我们已足额支付,多亏法官调解,企业不仅能正常生产,还保住了和合作方的情谊。”近日,龙岩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向龙岩新罗法院经办法官连声致谢。同日,天津某公司也将全套竣工图纸等材料快递寄出,这起涉及设备供货、安装及委托运营的涉企合同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圆满落幕,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从对簿公堂变为握手言和。

2021年12月,龙岩某建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签订《项目总包合同书》,约定天津某公司供应钢渣粉设备并负责安装,总价2550万元。2023年1月,双方再签《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由天津某公司负责生产线运营管理至2025年3月。

然而,某建材公司接手生产线后不久,发现设备规格型号、品牌与约定不符,多次沟通无果后,于2025年8月诉至新罗法院,要求天津某公司免费置换10余项设备、支付违约金255万元及维修费35万余元。而天津某公司却在诉讼中提出反诉,主张建材公司拖欠合同余款、运营管理费等共计270万余元,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迅速升级。

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卷宗,在上千页证据材料中逐页核查、逐项比对,逐渐厘清核心争议:天津某公司提供的设备的确与技术协议不符,签收程序存在瑕疵;而龙岩某建材公司拖欠部分款项亦属实。

“直接判决会让建材公司生产线停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可能衍生新纠纷。”法官深知涉企案件特殊性,决定尝试以“匠心调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为打破僵局,法官多次联系天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耐心劝说其跨省“面对面”调解。经不懈努力,王某最终同意赶到龙岩。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情绪易激动,法官特意将调解地点安排在氛围平和的圆桌法庭,为沟通创造良好环境。

2025年12月26日,线下调解正式启动。法官援引民法典、公司法相关条款释法说理:“设备标准是双方真实约定,供货方应按约履行,但拖欠合同款同样构成违约,双方均需担责。”

3个小时的调解中,法庭内时而陷入沉默,时而出现激烈争论。见双方互不让步,法官及时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接双方诉求,精准剖析利弊。面对建材公司“必须更换设备”的坚持,法官算了一笔“经济账”:“更换设备至少耗时数月,停工损失可能远超违约金。”面对天津某公司追讨欠款的诉求,法官则直言:“设备与约定不符已构成违约,一味追责忽视自身问题,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尽管反复斡旋,双方仍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法官随即建议双方先平复情绪,充分考量实际利益,后续可通过线上方式继续沟通协商。

此后几日,法官化身“沟通桥梁”,每日数次与双方负责人电话沟通,一边耐心倾听企业的顾虑和诉求,一边结合案件实际传递合理的调解方案。在反复沟通中,法官精准把握矛盾症结:某建材公司的核心需求是保障生产,天津公司则希望收回部分款项,找到平衡点就能破解僵局。基于此,法官提出“相互抵销、互补短板”的调解方案,兼顾双方实际需求。

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原本僵持的态度逐渐松动。2025年12月29日,在法官的线上引导下,龙岩某建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负责人正式签署调解协议,约定某建材公司向天津某公司支付30万元款项,天津某公司为某建材公司补齐全套竣工图纸。签下协议的那一刻,双方负责人均如释重负。

“若不是法官耐心调解,我们可能陷入漫长诉讼,根本没精力搞生产。”建材公司负责人感慨道。天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也表示:“法官的释法说理让我们认清了自身责任,这样的结果既公平又合理。”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